各单位:
根据长春市科技局工作安排,长春市创新发展战略研究计划2022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详细要求如下:
一、申报课题
(一)长春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
研究内容:聚焦长春市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优化调整、能源资源高效利用、绿色低碳技术研究与推广、绿色生活方式推行、绿色低碳发展制度体系完善等方面,提出长春市科技创新支撑“双碳”目标的路径及对策建议,为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发展提供支撑。具体内容包括:“双碳”背景下,长春市科技创新目标研判与制定;“双碳”目标下,长春市能源、工业、城乡建设、交通领域科技创新重点任务;“双碳”目标下,长春市负碳及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减排技术创新重点任务;“双碳”目标下,长春市前沿颠覆性低碳技术创新、先进技术成果转化与示范、科技创新能力提升与人才培养、绿色低碳头部企业培育重点任务。
成果形式:形成《长春市碳达峰碳中和科技创新行动方案》。
完成时间:2022年12月前。
支持额度:15万元。
(二)基于“数字长春”建设的数据产权制度研究
研究内容:全面梳理国家关于数据要素相关政策及法律法规,国内外对数据产权制度的研究现状、趋势和问题,以及“数字长春”建设的相关规划、制度、措施和实践路径,研究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分类分级确权授权(包括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等)制度体系及数据要素权益保护制度体系,提出数据要素产权制度体系在长春市数字政府建设、数字经济发展、数字社会建设及数字生态构建中的运行机制和实践路径。
成果形式:形成《基于“数字长春”建设的数据产权制度研究报告》。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前。
支持额度:15万元。
(三)长春科技创新馆建设及运营实施路径研究
研究内容:全面梳理国内科技创新馆发展现状、建设经验、运营模式、存在问题和政策措施,围绕长春科技创新馆建设,重点开展功能定位研究、建设内容研究、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研究。
成果形式:形成《长春科技创新馆建设运营实施方案》。
完成时间:2023年2月前。
支持额度:15万元。
(四)长春市科技创新发展报告(2023)
研究内容:聚焦长春市科技创新工作与绩效,汇交科技计划系统与科技大数据平台信息资源,总结2022年长春市科技创新重点工作、创新生态建设、创新能力建设进展,对长春市2022年科技工作进展、科技资源与能力建设、科技计划与科技成果、科技交流与合作、科普活动、科技产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进行系统研究。
成果形式:形成《长春市科技创新发展报告(2023)》。
完成时间:2023年2月前。
支持额度:10万元。
(五)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报告(2023)
研究内容:汇总梳理国家和省市级出台的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政策措施,聚焦重点,找准亮点,分类呈现;全面总结2022年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进展情况、技术市场情况,筛选挖掘科技成果转化典型案例;分析2022年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存在问题和障碍,深度剖析问题根源,提出进一步促进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针对性建议。
成果形式:形成《长春市科技成果转化报告(2023)》。
完成时间:2023年2月前。
支持额度:7万元。
(六)长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报告(2023)
研究内容:梳理国家“双创”政策,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聚焦长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绩效,以科技部火炬中心统计调查数据为基础,总结2022年长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建设情况、存在问题,有针对性提出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对策建议,为创新发展提供载体支撑。
成果形式:形成《长春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报告(2023)》。
完成时间:2023年3月前。
支持额度:7万元。
(七)“双碳”目标下的粮食安全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研究
研究内容:“双碳”背景下农业碳排放时序特征、驱动机理研究,“双碳”目标下粮食安全风险形成及驱动机制、粮食安全风险分析与评价体系、粮食安全与双碳目标协同效应与双赢的实现路径与策略、粮食安全风险防范对策研究。
成果形式:形成《“双碳”目标下的粮食安全风险分析与防范对策研究报告》。
完成时间:2023年2月前。
支持额度:7万元。
二、支持方式
采取前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先期拨付70%项目资金,验收合格后拨付30%项目资金。
三、申报条件
本计划只接受非涉密项目申报(所有申报材料和上传的附件材料,特别是附件材料严禁出现带有“X密”、“内部”、“不公开”等字样)。
1.申报单位应在长春市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项目组织实施能力的高等公司、科研机构、企业、社会组织等单位。
2.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具有相应领域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的研究团队。
3.项目负责人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且在项目执行期内为在职人员,项目执行期内除极特殊原因外应保持稳定。
4.项目负责人及项目团队成员应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在科研诚信禁止申报处罚期内的人员及因主观或人为因素拖期、终止、撤销项目的人员不能申报。
5.同一课题,每个推荐单位只能推荐一个项目。
四、申报材料
采取网上申报和纸件申报并行的方式,网上申报材料与纸件申报材料应一致,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统一汇总报送,推荐单位需出具正式推荐公函(一式3份),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长春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
2.具有相应领域研究基础和研究能力的有关材料。
3.项目团队组成人员的学历、学位和职称等复印件。
五、推荐单位要求
1.高等公司、科研机构科研管理部门对本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网上审核推荐,重点审核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真实性,在纸件申报书中盖章,并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推荐项目的名单。
2.各区、开发区科技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和市直以下事业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真实性审核和明确财政拨款属地(工商注册与纳税地不一致的申报单位,以纳税属地推荐为原则),进行网上审核推荐,科技管理部门在纸件申报书中盖章,并出具加盖科技管理部门公章的本地区推荐项目的名单。
六、申报时间及其它
1.受理时间:网上申报受理时间为本指南发布之日起至10月31日16:00截止,公司推荐审核时间为11月2日16:00截止,纸件受理时间为11月4日16:00截止,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网址及技术咨询电话:
申报网址:http://www.cckct.com/(长春科创一网通云服务平台)
网上申报操作咨询电话:88777272 13664320122
3.公司联系人:吕超,联系电话:84539157
科技局联系方式: 政策法规处 赵红研 88777252